本比选项目泸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水电气工程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泸州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服务地点:泸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
维护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白天不得低于2人,晚上不得低于2人。
二、服务范围
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泸州市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收教所水电气维护和管理(监管中心院内所有线路、设备,大型设备变压器2台800KAV、500KAV,发电机2台400KW、200KW)。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3、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4、其他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③进场从业人员需经过正规专业资质培训并具有低压证、高压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高压证至少具备1个并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压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④比选申请人需保证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维护设备及工具由维护公司自行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资格审查方式: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获取资料
1.比选申请人于2016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22日8:3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30时在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泸州市江阳西路43号5楼)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报名时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报名费为:200元,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代理费为5000元,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六、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1万元整,请于2016年7月7日17时00分前交至泸州市江阳西路43号8楼(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本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水电气工程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代理机构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代理机构账户)向比选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比选申请文件。
户名: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泸州市分行江阳西路分理处
账号:22-166701040001003
2、保证金的退还:比选申请人持其经办人身份证、比选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代理机构(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办理退款。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6年7月8日9点30,地点于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楼会议室,比选申请文件和比选保证金缴纳收据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或其它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和比选保证金缴纳收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安富桥看守所
联系人:周先生张女士
电话:
日期:2016年6月





